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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闹情绪粤华包B重组承诺超时3年未兑现【北京时间】

日期:2016-1-1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上市公司的重组往往伴随着许多美妙的承诺,但之后是否能兑现则是另一码事,粤华包B几位重组方的承诺就超时3年仍未兑现。

重组方无视承诺被整改

公司于2009年6月完成重组,当时包括云南红塔集团、红塔仁恒在内的重组各方曾承诺,于当年10月8日前办理完毕红塔仁恒包括科研楼、锅炉房等在内的11处房屋的房产权证和13530.213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然而,广东证监局2012年5月日对粤华包B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发现,承诺办理资产权证是一纸空文,对损失进行赔偿更是无从谈起。对此,广东证监局责令公司限期整改。

粤华包B昨日晚间公告显示,截止目前,红塔仁恒存在权利瑕疵的11处房产中,除了110KV变电站、食堂(扩建)、备品仓库、纸品仓库等4处房产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办理以外,其余7处房产的产权证已经办理完成。拖延3年的产权办理问题直到今天仍有尾巴,原因何在?

公司表示,这4处房产存在的“客观问题”分别为:110KV变电站的消防验收仍未完成;红塔仁恒食堂的扩建部分超出了红塔仁恒自有土地的红线范围;备品仓库、制品仓库属于临时建筑。

承办人闹情绪竟是主因?

公告显示,2009年6月,公司完成增资控股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下称红塔仁恒)重大资产重组,成为红塔仁恒的控股股东。重组过程中,红塔仁恒、红塔集团、仁恒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加坡仁恒)承诺于2009年10月8日前办理完毕11处房屋的房产权证和13530.213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承诺时言之凿凿,为何3年仍没有动静?公司将第一条原因归为红塔仁恒原承办人在非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因情绪使然导致工作和资料交接不清,出现疏漏,影响了该项工作的进度。

此外,粤华包B还表示,红塔仁恒办理上述房地产权证时,在缴纳土地契税的环节上,与当地政府就之前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一定分歧,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红塔仁恒一直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这对办理工作的进展造成了较大影响。

经过本次整改,红塔仁恒仍有49癫痫病的急救86.593平方米的土地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这些土地在红塔仁恒账面上以“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反映,账面价值仅为648,257.09元。

近5000平方米土地悬而未决

根据公告,珠海市政府收回红塔仁恒用地面积13530.213平方米,因此向红塔仁恒补偿8543.62平方米水厂用地,不足的4986.593平方米另行处理;退回用地已交地价款可用于支付水厂用地的地价。

由于红塔仁恒在未来几年面临整体搬迁的可能,粤华包表示,公司就该事项一直和珠海市政府保持联系,市政府意见倾向于在未来的搬迁补偿中一并考虑上述土地补偿的问题。因此,红塔仁恒目前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存在一定客观困难。

虽然重组各方承诺未能办理权证时会给予公司赔偿,但从当初的协议书看来,这些赔偿不但难以落实,而且金额也相当有限。根据协议,各方同意,新加坡仁恒应按上述4986.593平方米土地账面价值支付赔偿648,257.09元,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滞纳金,计算期限自2009年10月9日起至新加坡仁恒足额支付上述赔偿之日止。而且,上述赔偿款及滞纳金,由粤华包与龙邦国际按照上述增资完成后各自在红塔仁恒所占持股比例(40.1760%:13.3920%)进行分配。

将近5000平方米土地作价如此之低,不禁令人怀疑公司能否维护自身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民生证券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红塔仁恒进行资产评估时,对珠海市政府尚未补偿的4986.593平方米土地并未按照土地来评估作价,而是按该部分土地对应实际已缴纳的地价款按“其他应收款”评估作价,因此,新加坡仁恒按照土地账面价值支付赔偿款时是合理的,且由于该赔偿系延期支付,考虑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支付滞纳金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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